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分类和性能要求-工业及商用篇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0年09月14日
根据GB15322文件规定,用于工业及商业场所安装使用的用于探测烃类、醚类、酯类、醇类、一氧化碳、氢气及其他可燃性气体、蒸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,或者工业及商业场所中使用的具有特殊性能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,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,都可以执行此标准。
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分类
一、按测量范围分为:
1、测量范围在3%LEL~100%LEL之间的探测器;
2、测量范围在3%LEL以下的探测器(包括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);
3、测量范围在100%LEL以上的探测器。
注:爆炸下限(LEL)为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的最低爆炸浓度。
二、按工作方式分为:
1、系统式探测器;
2、独立式探测器。
三、按采样方式分为:
1、自由扩散式探测器;
2、吸气式探测器;
3、光纤传感式探测器。
四、按使用环境条件分为:
1、室内使用型探测器;
2、室外使用型探测器。
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要求
一、外观要求:
1、探测器应具备产品出厂时的完整包装,包装中应包含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说明书。
2、探测器表面应无腐蚀、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,无明显划伤、裂痕、毛刺等机械损伤,紧固部位无松动。
二、一般要求:
1、对探测器进行调零、标定、更改参数等通电条件下的操作不应改变其外壳的完整性。
2、系统式探测器应采用36V及以下的直流电压供电,独立式探测器应采用220V交流电压供电。采用直流电压供电的探测器应具有防止极性反接的保护措施。
3、自由扩散式和吸气式探测器应具有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,分别指示其正常监视、故障、报警工作状态。光纤传感式探测器的现场探测部件如不具备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,则与其连接的控制及指示设备应具有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,分别指示每个探测部件的工作状态。正常监视状态指示应为绿色,故障状态指示应为黄色,报警状态指示应为红色,低限和高限报警状态指示应能明确区分。指示灯应有中文功能注释。在5lx~500lx光照条件下、正前方5m处,指示灯的状态应清晰可见。
注:正常监视状态指探测器接通电源正常工作,且未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时的状态